律师随笔
受贿罪的追诉条件
作者:高震 律师 时间:2016年09月17日
受贿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
立案标准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(1)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(2)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;故意刁难、要挟有关单位、个人,造成恶劣影响的;强行索取财物的。
对本罪的立案标准,可以作如下理解:
1.“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”,应当立案。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,只要行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,就应当立案侦查。
2.“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立案:(l)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;(2)故意刁难、要挟有关单位、个人,造成恶劣怎影响的;(3)强行索取财物的。”所谓“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”,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%以上,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。应当注意,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,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,检察机关才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