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随笔
二手房买卖
作者:高震 律师 时间:2017年07月31日
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、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、再次上市进行交易,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,包括商品房、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(房改房)、解困房、拆迁房、自建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限价房。以二手房作为买卖的标的物,属于房屋买卖的一种,因此,在法律概念上,它同样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,买受人支付价款。在二手房买卖法律关系中,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是实物交付,即将房屋交给买受人,二是权利交付,即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买受人,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约支付价款。近年来,随着城镇住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住宅市场化的推进,以二手房买卖为主的房地产三级市场呈现出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,二手房买卖因房源种类多、选择面宽,价格跨度适应各层次消费者需求,交易方式灵活,具有保值及投资功能等特点,已成为房产交易市场的热点。